全省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问题(第三批)通报
发布时间:2026-10-29 09:10|栏目: 党群建设 |浏览次数:
为推动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持续深化全省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切实发挥社会组织领域执法案例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作用,以案例明

为推动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持续深化全省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切实发挥社会组织领域执法案例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作用,以案例明法纪、以警示促整改,引导全省社会组织强化治理结构、规范开展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现对全省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问题(第三批)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湖北省高等院校科协工作研究会未参加2023、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3月,湖北省民政厅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2.湖北逸龙崖柏文化博物馆未参加2023、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3月,湖北省民政厅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3.仙桃市通海公益基金会未按照规定在慈善信息平台公开组织章程、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2月,仙桃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4.麻城市登山协会长期不换届且未参加2023、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2026年4月,麻城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5.天门市张港镇中医院未参加2023、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3月,天门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湖北省民政厅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