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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对本会会费收支情况提出质询的权力;

(七)优先在本会刊物上发表论文。












发布时间:2018-01-03        访问量:2,816次